第六章 附属绿地规划
- 发布时间:2016-03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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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居住区绿地规划
第一款 居住区绿地率控制指标:
别墅类:50%以上;
一类居住小区:45%以上;
二类居住小区:30%以上;
旧区改造:25%以上
第二款 池西区居住绿地建设原则:
(1)以宅旁绿地为基础,以道路绿化为网络,以组团绿地和小区游园为核心,使居住区绿地自成系统,方便居民使用。
(2)提高中心绿地(组团绿地和小区游园)的功能和水平,以便于居民休憩、散步和交往之用,宜采用开敞式,至少应有一个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。
(3)以植物造景为主,绿化面积不宜小于65%。树种搭配上应注重加强落叶乔木的运用,以保证北方冬季居民对阳光的需求。风格宜亲切、平和、明朗。
(4)积极发展垂直绿化、屋顶绿化、阳台绿化,增加绿化覆盖率和绿视率,形成居住区绿化的特色。
(5)加强宅旁绿化设计,挖掘潜力、丰富功能,通过高大乔木简洁的植物配置和必要的铺装小品,形成最便于居住使用的绿化空间,同时也增强住宅的识别性。
(6)居住区内各自组团绿地既要保持格调统一,又要重视立意构思、布局方式、植物搭配等方面。做到在统一中追求变化。
第三款 池西区居住区绿地设计导向
(1)围绕建筑物的立体有种植多种层次的植物。
(2)建筑南向两到三个层次,种植花灌木与开花小乔木;北向一到两个层次,以常绿为主;
(3)绿化种植达到每一个角落,中心绿地、宅旁绿地、架空层绿化、平台绿化、屋顶绿化、停车场绿化等。
第十八条 道路附属绿地
第一款 道路绿地规划原则
1)依据《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》,合理确定各类道路的绿地率,满足植物配置和生长需要,使道路绿地有效地发挥其功能作用。
2)加强道路绿化与相邻用地绿化的结合,特别应该结合建筑后退道路红线,从防护功能、景观效果等方面进行整合,形成进退有致的绿线,突出城市绿化的整体性。
3)根据池西区旅游产业的特殊要求,加强对重要道路或路段的建设,提升城市景观形象。
4)加强乔木、花灌木和地被植物的应用,提高植物配置水平,丰富绿化设计模式,充分发挥道路绿地的生态功能和美化效果。
5)植物种植应适地适树,并符合植物间伴生的生态习性;不适宜绿化的土质,应改善土壤进行绿化;
第二款 园林景观路绿化规划
园林景观路红线范围内绿地率不小于40%,道路红线外侧有不低于10m的带状绿地,其中松江街两侧规划各10m的带状绿地;锦江大街两侧规划各10m的带状绿地;滨河路北侧10m的绿化带。
园林景观路植物配置应种植观赏性强的植物,形成具有时代特征的城市景观廊道,成为城市对外的形象窗口。
第二款 城市主要道路绿化规划
城市主要道路绿地率最小不得低于40%;分车带宽度不小于
城市主要道路绿地植物种植需兼顾远观与近赏的尺度感,每一条路都应确定不同的基调植物形成统一感和特色。条件允许的地段,应与建筑后退红线结合,形成开放式街头绿地游园,并设置休憩设施和景观小品,为居民日常散步、休憩提供宜人的空间。
第三款 城市次干道绿化规划
次干道以创建宜人的街道环境为目的,绿地率最小不低于20%,以行道树为特色核心,根据各街道现状,打造“一街一景”,突出乡土特色,并赋予各路轴不同的形象特征。
主要宽度级别有:30m,24m,20m三种,两侧绿带宽度各留5m。
第四款 城市支路绿化规划
支路绿化应尽可能保证有行道树,树种可选择一些小乔木。在条件比较有限的地段,可通过垂直绿化,提高绿化覆盖率和绿视率。
红线宽度为12m,绿带宽度两侧各3m。
第五款 交通环岛绿化规划
规划交通环岛4处。为保证行车安全,应留出视距三角形,在此三角形里不可有高度超过
第六款 停车场绿化规划
小型停车场可选用周边绿化的形式,在停车场周围种植落叶及常绿乔木、花灌木及草坪。大型停车场宜有停车间隔带,其间种植高大乔木和草坪,为泊车提供庇荫的同时,美化停车场环境,有条件的停车场宜采用嵌草铺装。
第十九条 单位附属绿地规划
公共设施附属绿地的绿地率不得低于35%。其中新建的医院、学校、幼儿园等绿地率不低于40%;针对池西区新建旅游城市特点,要求宾馆、度假村、体育场馆与游乐场的绿地率不低于45%。
公共设施附属绿地建设应符合各自的特点并满足使用功能的需要。对于临街的大型公共建筑,绿化应考虑其公共性与开敞性,宜结合建筑前广场、停车场进行设计,有利于组织人流、车流,衬托建筑物,并要求起到街头绿地功能,提高景观环境的综合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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